關于商標的保護
添加時間 2014-03-2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可在中國申請注冊,取得商標專用權。商標標識可為文字、圖形或者及組合。
商品商標是指使用在生產、制造、加工、揀選和經銷的商品上的商標。
服務商標是指提供服務的經營者為將自己提供的服務與他人提供的服務區別開而使用的商標。
集體商標是指由工商業團體、協會或其他集體組織的成員使用于商品或服務上,用于表明商品的經營者或服務的提供者屬于同一組織,以便與非成員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相區別的商標。
證明商標是指由具有控制和檢測能力的行政機關、團體或其指定的機構所控制,由其他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用以證明商品原產地、主要原料、制造方法、質量、精確度及商品的其他特定品質的商標。
商標保護期為10年,在此期間沒有任何費用,10年后可續展使用,商標注冊有下列好處:
1、在全國范圍內受保護,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使用。
2、注冊商標是一種可以留傳后世永續存在的企業最重要的無形資產,可以轉讓、繼承,作為財產投資、抵押等。
3、產品容易進入大商場或超市銷售,越來越多的大商場或超市只允許有注冊商標的商品進入。
4、大多數消費者認為使用了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更可靠,容易贏得消費者的信任。
5、避免費心設計的商標被他人搶先注冊。因為我國對同一商標注冊申請實行“申請在先”的原則,申請在后者非但不能獲準注冊該商標,而且連再使用也是不允許的,否則即構成侵權。
6、避免無意侵權,支付巨額賠償費,新的司法解釋規定賠償金額由被侵權人自己說了算。
商品商標是指使用在生產、制造、加工、揀選和經銷的商品上的商標。
服務商標是指提供服務的經營者為將自己提供的服務與他人提供的服務區別開而使用的商標。
集體商標是指由工商業團體、協會或其他集體組織的成員使用于商品或服務上,用于表明商品的經營者或服務的提供者屬于同一組織,以便與非成員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相區別的商標。
證明商標是指由具有控制和檢測能力的行政機關、團體或其指定的機構所控制,由其他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用以證明商品原產地、主要原料、制造方法、質量、精確度及商品的其他特定品質的商標。
商標保護期為10年,在此期間沒有任何費用,10年后可續展使用,商標注冊有下列好處:
1、在全國范圍內受保護,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使用。
2、注冊商標是一種可以留傳后世永續存在的企業最重要的無形資產,可以轉讓、繼承,作為財產投資、抵押等。
3、產品容易進入大商場或超市銷售,越來越多的大商場或超市只允許有注冊商標的商品進入。
4、大多數消費者認為使用了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更可靠,容易贏得消費者的信任。
5、避免費心設計的商標被他人搶先注冊。因為我國對同一商標注冊申請實行“申請在先”的原則,申請在后者非但不能獲準注冊該商標,而且連再使用也是不允許的,否則即構成侵權。
6、避免無意侵權,支付巨額賠償費,新的司法解釋規定賠償金額由被侵權人自己說了算。
- 上一篇: 沒有上一篇
- 下一篇: 關于專利的保護